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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《化学原料药登记主体变更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
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《化学原料药登记主体变更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

2026-07-24 09:22:22 1323 8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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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鼓励原料药行业高质量发展,做好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的配套实施工作,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《化学原料药登记主体变更管理规定》(见附件1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请于2026年8月22日前,将《意见反馈表》(见附件2)发送至电子邮箱:hxypc@nmpa.gov.cn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化学原料药登记主体变更管理规定意见反馈”。
附件:

1.化学原料药登记主体变更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

2.意见反馈表
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

2026年7月22日

附件:

1、附件1.docx

2、附件2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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