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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关于磷酸钠十二水合物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

关于磷酸钠十二水合物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

2024-10-11 15:15:35 799 6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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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委拟修订磷酸钠十二水合物国家药用辅料标准。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适用性,现将拟修订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。请认真研核,若有异议,请及时在线反馈,并附相关说明、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。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,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,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。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。

联系人:陈蕾、朱冉

电话:010-67079566、67079581

通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

邮编:100061

公示稿:

磷酸钠十二水合物药用辅料标准草案公示稿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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