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信息公开-鲁药监处罚〔2024〕Y103号
2024-09-06 10:34:16 788 603
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
违法行为类型:
生产、销售劣药
违法事实:
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柴黄口服液 (批号:221203),违反了《药品管理法》第98条第一款
处罚依据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
行政处罚的内容:
1、没收柴黄口服液 (批号:221203) 4566盒。
2、没收违法所得 40508.85元。
3、罚款1400000.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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